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4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前期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目前租赁期将满。
二、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用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位于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文创中心12楼部分场地、13至15楼整层场地,该场所建筑面积 3478平方米,可容纳中心业务办理、办公、技术支持、会议、档案管理等各类功能空间;建筑结构牢固,布局合理,满足中心业务办理和办公要求;配套设施合理,满足车辆停放等需求。如更换场地,难以找到满足中心业务办理和办公的场所,且增加装修成本。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符合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合议:认为该项目可以实施单一来源釆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 湖州市余家漾路1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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