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颐养中心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发包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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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颐养中心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开发区颐养中心北地块包括2块商住用地(占地面积分别约45.76亩、71.87亩),地块位于高山路以北,群力大道以东。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现拟规划为商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需对该2个地块分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第一阶段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发包文件;项目预算:14万元(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颐养中心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颐养中心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化工、地质、土壤、农业类中其中一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技术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退休证明。(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开发区颐养中心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发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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