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园票务管理及信息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2107-XM001
项目名称:颐和园票务管理及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选取服务单位,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提供票务管理及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须符合相关行业的规定及要求。本文所指票务系统或电子票务系统,涵盖甲方所有与票务相关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直通车、本地闸机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4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不低于70%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态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