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双石铺镇人民政府桥头庄村集体经济林麝养殖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2025-004CG
项目名称:桥头庄村集体经济林麝养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桥头庄村集体经济林麝养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特种用途动物 | 林麝采购 | 20(只)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7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桥头庄村集体经济林麝养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桥头庄村集体经济林麝养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只需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4)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0)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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