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维护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山东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二次 )
项目概况
交通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获取 磋商 文件,并于 2025年4月22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14000202502000028
项目名称: 交通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 1919540.00元)
采购需求: 交通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本项目共一个 包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烟台市蓬莱区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蓬财建采〔2021〕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 磋商 文件
时间 、 地点:潜在 供应商 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 .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电子版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2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 无须到达磋商现场,可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各 供应商 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供应商 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 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因 供应商 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 供应商 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4月22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蓬莱区创发东路 17号瀛海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 1)融资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供应商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登州路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