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第2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安徽医科大学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第2包(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2025-05-0328 (任务书编号: FS34000120250726 号)
二、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第 2 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 118 号
中标费率: 9 3% (进口品种); 85% (国产品种); 100% (集采品种)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医院药品供应服务项目(第 2 包)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 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且政策无调整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年,且续签年度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新、章宗武、徐国兵、周正华、陈莹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参照合价服 [2009]216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80% 收取 。
收费金额: 24000 .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需解锁 10 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 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 合肥市梅山路 8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