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运中宁徐套100万千瓦风光同场复合项目升压站及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
宁夏
-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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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运中宁徐套100 万千瓦风光同场复合项目升压站及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国运中宁徐套100万千瓦风光同场复合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5)17 号核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现对该采购项目升压站及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国运中宁徐套 100 万千瓦风光同场复合项目升压站及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
2.2 磋商编号:NXGZ4-25-03-180/F
2.3 采购范围:依据国家、行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最新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的要求,须分别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成果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1 |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 20 |
2.4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2.5 服务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采购人提供编制方案所需资料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升压站及线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及专家评审工作,方案上报后 20 日内协助项目单位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或批复。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响应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需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3 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3.5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8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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