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庄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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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黄庄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项目 已由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京石景山发改(审)〔2024〕9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莲石东路与玉泉西路交叉口东南象限SS00-2501-006地块,东、南、北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划玉泉西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总建筑面积1416.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9.86平方米(密闭式清洁站325.38平方米,可回收物中转站174.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6.37平方米(密闭式清洁站521.35平方米,可回收物中转站395.02平方米)。新建一座密闭式清洁站及可回收物中转站一座,同时建设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室外照明及监控工程、箱变、室外管线。合同估算价 2228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7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新建密闭式清洁站(收集能力30吨/天)、可回收物中转站,总建筑面积1416.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9.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6.37平方米。同步实施围墙、绿化、道路、室外管线等室外工程。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黄庄生活垃圾密闭式清洁站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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