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1#桥周边、2#门部分区域及萃取C周边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ZB202504090017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作内包括土方工程、管道工程、萃取 C 周边、 1# 桥周边及 2# 门岗部分区域绿化种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包括土方工程、管道工程、萃取 C 周边、 1# 桥周边及 2# 门岗部分区域绿化种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ZB202504090017-0001 标段名称: 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1#桥周边、2#门部分区域及萃取C周边绿化工程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付款方式: 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且承包人开具相应发票后,发包人于次月根据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前,累计付款不超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报告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付清剩余3% 质保金。 付款形式: 现金 最高限价(元/ 含税 ): 3180786.00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00 备注: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图号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 ( 单价 ) (元,人民币 (CNY)/ 含税) | 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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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桥周边、 2# 门部分区域及萃取 C 周边绿化工程 | 项 | 1.000000 | 3180786.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3.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 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 www.gsxt.gov.cn/index.html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 提供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包含绿化施工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扫描件);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