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22年度黄基塘等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湖南
1、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新宁县2022年度黄基塘等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邵阳市水利局 以 邵水函【 2022 】 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新宁县 财政统筹整合资金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资金 来源),招标人为 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宁县2022年度黄基塘等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2 建设地点: 新宁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
序号 | 水库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建设主要内容 |
---|---|---|---|
1 | 黄基塘水库 | 1188300.00 | 大坝砼护坡拆除,新建预制六棱块护坡;大坝外坡整形并增设踏步、排水沟;大坝左侧坝基及坝体与坝肩、坝基接触带渗漏位置进行防渗处理;坝顶改造;溢洪道新建消力池及尾水渠改造;排水棱体拆除重建、新建排水沟及低涵渠道改造;右岸坝顶防浪墙延伸至坝端;新建管理房及防汛仓库。 |
2 | 腊塘水库 | 3135400.00 | 大坝坝基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坝体与坝基接触带进行高压旋喷灌浆防渗处理;溢洪道改造,末端新增阶梯式消能设施,完善尾水渠;拆除重建排水棱体;现有过坝渠道采用钢筋砼防渗处理;现有卧管砼闸门进行更换;隧洞坝轴线以上段进行回填灌浆;新建水库管理房及防汛仓库;改造进管理房公路 60m。 |
3 | 湾塘水库 | 2186500.00 | 主坝坝体与坝基、坝体与两岸接触带帷幕灌浆;坝顶改造;主坝外坡培厚、整形,内坡面板拆除重建;完建溢洪道;主坝卧管及消力井拆除重建,隧洞洞内回填灌浆;新建主坝排水棱体;新建管理房;副坝采取砼面板防渗,下设齿墙防渗;内外坡整形、护坡;新建排水棱体; 1#副坝消力井前新建浆砌石翼墙。 |
4 | 稗子田水库 | 2115800.00 | 大坝内坡防渗面板拆除重建 ,大坝外坡进行修整增设排水沟,同时内外坡新建踏步;大坝内坡防渗面板进行修整,坝体渗漏位置进行粘土固化剂灌浆;溢洪道工作桥拆除重建;进坝公路改造;新建大坝观测设施。 |
投资金额总计 : 8626000.00 元 |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新宁县2022年度黄基塘等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 2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作资格 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 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 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1、 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对新宁县2022年度黄基塘等10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 **根据邵阳市水利局、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邵阳市财政局、邵阳市审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邵水办字【2019】49号)中规定: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截止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职务。在建项目是指投标截止时有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情形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