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城镇公共停车场(位)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县城古田片区市政道路停车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宁县高速引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新宁县城镇公共停车场(位)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县城古田片区市政道路停车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新宁县高速引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新宁县城镇公共停车场(位)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县城古田片区市政道路停车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新宁县高速引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新发改发( 2022 ) 38 号 ,项目业主为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为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建设内容 高速公路引线全长约 7.8 千米,在两侧增设停车场、行道树、路灯及交通设施等,配套建设电力电信、给排水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 1862.4098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宁县城镇公共停车场(位)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县城古田片区市政道路停车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新宁县高速引线两侧环境整治项目) ;
1. 2.2 建设地点: 新宁县高速收费站 - 崀山大道段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高速公路引线全长约 7.8千米,在两侧增设停车场、行道树、路灯及交通设施等,配套建设电力电信、给排水工程,道路附属工程改造及道路六个节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1862.4098万元 。
1.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
1. 3 工期要求: 75√ 天(日历日 ,下同 ) □ 月 □年 ;
1.4 招标范围:高速公路引线全长约 7.8 千米,在两侧增设停车场、行道树、路灯及交通设施等,配套建设电力电信、给排水工程,道路附属工程改造及道路六个节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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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 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4 拟任 技术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
2.5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 。
投标人资格 具体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 2021 〕 107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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