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鹰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共和盆地高寒沙区植被恢复技术推广与示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鹰扬竞磋(工程)2025-009
项目名称: 共和盆地高寒沙区植被恢复技术推广与示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34497.66
最高限价(元): 534497.6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共和盆地高寒沙区植被恢复技术推广与示范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34497.66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完成共和盆地高寒沙区植被恢复技术推广与示范基地面积 150 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 经信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政府采购 网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 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条件:(1)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