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1S[2025]510号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80505
最高限价(元): 148050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80505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阿拉尔市城市管理局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承包商负责食堂人员配备和管理、食材采购、食材加工烹饪、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伴随的其他服务事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服务履约期限: 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行;《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 1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2)拟派的服务人员的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4. 其他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2)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 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 , 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之一的, 其 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