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市政道路、公厕清扫保洁项目更正公告(2)
安徽
宿马园区市政道路、公厕清扫保洁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EP-SZCG2025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马园区市政道路、公厕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问1、 采购文件最低人员明细表中只对项目管理人员、驾驶员、水电工有年龄要求,而环卫工人年龄没有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核算成本时没有参照依据会影响后期商务报价,请给予明确相关年龄要求。 2、采购文件(二)设备、人员配置要求及质量标准要求:1、设备配置要求第6条(进场签安全生产合同,劳务合同,每月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银行流水。)而采购文件项目更正公告:最低人员配置要求中增加了第6条(投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必须缴纳社保,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其他如高温津贴、特岗津贴、加班费用等按法律、法规及文件执行)。前后合同名称不一致,请问采用哪种形式合同签订用工合同? 3、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人员得分中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原有配置基础上保洁人员增加5%已上的,得2分。请问:1、在原有配置基础上增加5%的符合加分条件吗?2、增加人员的工人工资及社保部分是否要计入投标报价中?
回复:1、 环卫作业人员的年龄要求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男 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2、采用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3、在原有配置基础上增加5%的符合加分条件;4、增加人员的工人工资及社保部分计入投标报价中。
更正内容:问2、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六、评分办法:第四包评分办法履约能力( P50)【一、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乙方,自2022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公厕保洁业绩,得 3 分,满分 18 分。】) 就此业绩要求,我方想询问,公厕保洁业绩是指专项公厕保洁业绩,还是包含公厕保洁的项目业绩也可?
回复2: 专项公厕保洁业绩 和道路保洁包含公厕保洁的项目业绩都予以认可。
更正内容3 : 2025年4月7日发布的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中“投标人具有自 2020 年1月1日以后购置出厂国六标准的核载量3吨及以上洗扫车、核载量6吨及以上洗扫车、洒水车(核载量9吨及以上)得4分、多功能冲洗车(核载量1吨及以上)每提供一种车辆得1分,满分4分;投标人具有自2020 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 新能源环卫巡查车(满电续航不低于 300公里)或燃油环卫巡查车、高压清洗车(核载量8吨及以上)每提供一种得1分,满分2分。
注所需证明材料:( 1)中标后,以上自有车辆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承诺书;(2)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上述材料需体现车辆及车辆所有权,如无法体现,另附其他证明材料;(3)时间有效性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注册时间在 2020 年1月1日 以后的,予以认可,否则不予加分;( 4)如车辆所有权有变更的,变更登记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否则不予加分)”
现更正 :投标人具有自 2020 年1月1日以后购置出厂国六标准的核载量3吨及以上洗扫车、核载量6吨及以上洗扫车、洒水车(核载量9吨及以上)、多功能冲洗车(核载量1吨及以上)每提供一种车辆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投标人具有自2020 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新能源环卫巡查车(满电续航不低于300公里)或燃油环卫巡查车、高压清洗车(核载量8吨及以上)每提供一种车辆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本项满分6分。
注所需证明材料:( 1)中标后,以上自有车辆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承诺书;(2)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上述材料需体现车辆及车辆所有权,如无法体现,另附其他证明材料;(3)时间有效性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注册时间在 2020 年1月1日 以后的,予以认可,否则不予加分;( 4)如车辆所有权有变更的,变更登记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否则不予加分)。
更正日期: 2025年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
地址:宿州市宿马园区苗安镇双高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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