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湖南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道路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新发改投【2017】159号、新发改投【2018】12号、新发改投【2019】71号、新发改投【2020】108号、新发改投【2020】120号 ,项目业主为 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新邵县七秀路(锦程路至滨江南路)道路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 19559.29万元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和社会融资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道路工程 ;
1. 2.2 建设地点: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区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新邵县七秀路(锦程路至滨江南路)道路工程,合同金额为 14992 万元。 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4.0 万 m 3 /d,其中一期工程为2.0 万 m 3 /d;新邵县七秀路(锦程路至滨江南路)道路工程西与滨江南路交叉,向东止于锦程路交叉口,与新邵县七秀路延伸段应急道路工程(K0+960.447~K1+540)起点连接。设计长度1140.519m,路幅宽42m,人行道宽4.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60Km/h。
1.3 监理服务期限: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510日历天)见监理合同 ;
1.4 招标范围: 新邵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
1.5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工程标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监理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 邵阳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 零个 ■ 2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 邵阳市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1人)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2.5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18]172号文件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 I ; ■ 综合评估法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