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SC-2025-6
项目名称:延安桥北国有林管理局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管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管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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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林区管理服务 | 8个项目区(退化林修复4.273万亩)成果管护(2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1,6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管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2024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管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6.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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