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
吉林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通化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食堂食材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 4月18日 09 : 0 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5]-00030号-HYJS-2025-007
2.项目名称: 通化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食堂食材 项目
3.采购方式: 询价
4.预算金额: 978900元
5.最高限价: 978900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详见询价通知书) | 1批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业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 |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8. 合同履行 地点:通化市社会福利院;
9.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
10 .本项目 ( 否 ) 接受合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
3 . 本次 采购 要求供应商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
4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 .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 .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9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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