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村级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5210200024905-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村级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31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2.31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万 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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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昌平区村级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 | 282.3144 | 1 | 对《昌平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约172个村级水源地(如划定过程中有变化,以最终确认情况为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成果由市、区政府批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以联合投标体形式参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占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比例不低于70%。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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