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分公司委托搬运外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
-阜新市
阜新市分公司委托就阜新市分公司委托搬运外包项目2、招标编号:2025.LNHY.PZ.0113、项目概述:阜新市分公司全地区营业网点及寄递部下辖相关场地存放的设施货物配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4、招标内容:采购内容:阜新市分公司全地区营业网点及寄递部下辖相关场地存放的设施货物配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装卸搬运费:30.00元/小时/人;车辆运输费:10公里范围内,为市内运输,200.00/次/辆;超出市内范围按长途运输计算,超出部分按5.00元/公里/辆。5、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4)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8)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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