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全厂安保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全厂安保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203-CGN-250418504 、 SXZB-2503 1721GZF023/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全厂安保服务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N-250418504 、 SXZB-2503 1721GZF023/01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 为加强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力度,确保辖区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和消防事件,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办公秩序,需安排专业安保人员进行安保、值班等服务。
服务内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和消防事件,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办公秩序。
2.3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2年7个月。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年度续签工作 。
2.4服务地点: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
2.5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及相关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 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 2 年 3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燃煤或燃气发电企业的安保服务 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 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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