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车辆保险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DJC-2025-019-GK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4-2025-00316
3、项目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车辆保险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6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6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比例为10%,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公司参与投标,如果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则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作为唯一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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