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华能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基础设施拆除、恢复及防护)及施工交通工程标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渭南市
华能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
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基础设施拆除、恢复及防护)及施工交通工程 标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编号: CCFD -SG-202 5 -0 0 2 )
1.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 已 成交 华能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 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业主为 华能陕西澄县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其中 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 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基础设施拆除、恢复及防护)及施工交通工程标 专业 务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 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且 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报名获取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响应。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 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 ,具体位于 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韦庄镇施工现场 。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华能澄城 8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容量80MW,工程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韦庄镇,在澄城县南侧,距离澄城县县城约24km。县境内省道、国道、高速公路横纵相连,风电场场址周边有G5京昆高速和G242国道经过,附近较多乡间道路,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工程安装 13台单机容量为6250k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25m,叶轮直径220m,总装机容量为80MW(装机81.25MW,一台风机限容量5.0MW发电),同期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华能卧虎山风电场-万泉变110kV线路,新建架空线路长度约6km。
2.3 工期要求
华能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基础设施拆除、恢复及防护)及施工交通工程 标段专业分包计划于202 5 年 4 月 30日 开工,2025年 9 月完工。具体以进场开工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华能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 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基础设施拆除、恢复及防护)及施工交通工程 标段专业分包质量要求:满足业主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 华能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基础设施拆除、恢复及防护)及施工交通工程 标段专业分包,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风电场 内、外道路 排洪干渠拆除与恢复 、 灌溉渠拆除与恢复 、 输气 输油 管道防护 、 水利设施拆除与恢复 、道路 波纹护栏拆除及恢复、道路两侧 树木(包括果树等)清表及恢复 、道路两侧绿化设施清表及恢复、 道路两侧农作物清表及恢复、道路两侧大棚拆除及恢复、 路政协调及临时交通管控、收费站岗亭改造、沿线照明、监控设施、道路指示牌移动及恢复、通讯线路设施拆移及恢复、道路标识标志设施拆移及恢复、监控设备等设施拆移及恢复、 电力线路设施拆移及恢复、 已有其他企业35kV以上线路迁改、国道与风场路开口费、国防光缆防护 等工作 。
具体合同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 以及当地政府要求 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 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 企业资产(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 2 年至 202 4 年)财务审计报告。
( 1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2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级以上职称,近 3 年至少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3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不少于 3 项 类似工程 业绩或经验 。
3.1.5 企业资信要求:
(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2 )响应人在近 3 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 3 )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 4 )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响应;
( 5 )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未被冻结、未被查封的 ( 查询网址: ;
( 6 )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 ),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 ),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2 具备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良好沟通协调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响应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响应资格。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 5 年 4 月 10 日至 202 5 年 4 月 14 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招标公告联系邮箱( ),在邮件成交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3)本标段标书不授权任何标书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5 年 4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为 西安市 长安区城南大道18 号 。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 时间 : 202 5 年 4 月 17 日 1 0 时 00 分
6.2 谈判时间 : 202 5 年 4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6. 3 谈判地点: 西安市 长安区城南大道18 号 。
6. 4 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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