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维护项目B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FCG2024-0910-2
项目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维护项目B包
预算金额(元): 13420000.00
最高限价(元) : 11890226.00 (本项目同时设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B包:信号灯、电警等交通设施外场维护服务,包括信号灯、视频、电警、卡口、交通诱导屏等交通科技设备的相关前端设备、通讯链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注: 1、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 本项目 B包与A包 不 兼中 。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续签的合同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B包采购预算总额的55%(即738.1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442.86万元)。
(1)供应商本身为小微型企业的,可以直接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预留份额可通过分包方式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的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合同金额中至少442.86万元(含)以下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预留份额可通过分包方式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合同金额中至少738.1万元(含)以下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其中至少442.86万元(含)以下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分包合同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截至评审前,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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