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及上收下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1879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及上收下送服务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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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及上收下送服务 | / | 340 | 本项目不涉及 |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及上收下送服务 等 ;具体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以此投标邀请为准)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信用记录;
(2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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