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技楼及养护楼消防历史遗留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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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技楼及养护楼消防历史遗留评估项目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JNZC2025-04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技楼及养护楼消防历史遗留评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消防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技楼及养护楼消防历史遗留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技楼及养护楼消防历史遗留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能力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在建设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平台和社会消防技术平台注册、备案;
(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3.3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5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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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医技楼及养护楼消防历史遗留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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