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2023-2024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质量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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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2023-2024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质量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RWGP-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六合区2023-2024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质量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的通知(苏交运函2022〕331号)和六合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国示范县创建要求,参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和《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规范》中乘客满意度调查方法,开展2023-2024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审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六合区2023-2024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合区2023-2024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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