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经济开发区史河取水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
叶集经济开发区史河取水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E341504001001179
二、项目名称: 叶集经济开发区史河取水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叶集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六安市叶集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六安市叶集区人大政协办公楼一楼 、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香樟大道与中至信大道交叉口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拟在史河设立取水口,取水量 5000m3/d,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取水设施建设:新建取水头部1处,原水引水管道为DN600钢管;新建取水泵站,包含取水泵房、配电房及综合用房共两 座建构筑物,其他附属设施有厂区道路、围墙、给排水、照明及供电等 ;取水泵房内选用2台单级双吸离心清水泵Q=250m3/h,H=50m,1用1备。(2)输水管道建设:新建原水输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原水输水管道为De 3 00管道,采用实壁PE管(PE100,公称压力PN0.8MPa),管道长度 3 .2 km。穿越河道、道路等障碍物采用钢管非开挖施工 。 项目总投资约 1489.87 万元。
九、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 总工期 1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 100 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组成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 1)、(2)条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③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给水工程 )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及以上 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3、是否接受联 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个 及 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3家 ,承担设计、施工、采购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满足对应资质要求。
4 、投标人应满足的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以公布日期为准), 但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5、 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投标),预留最高限价的40% 及 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可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40% 及 以上,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注: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本文中“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十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土地林地报审及批复(若有)、临时用地报审及批复(若有) 、环评、 洪评、 水资源许可审批 、 水土保持、能评、地质勘察 、 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施工图深化设计及相关专项(专业)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总承包服务 。
十三、标段数: 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4月1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6 日 10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