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病床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预采购)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11000202502000029
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病床采购
预算金额: 31.5万元
采购需求: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病床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交付期)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制造货物参与投标(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 工业 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含本次采购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