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建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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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Z-TP-2025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删除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中的第3点“3、报价要求: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中须提供分项报价,未提供分项报价或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包干制,供应商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分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员工五险、服装费、法定假日补贴、税费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合同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以上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为准。”
事项2:原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30分,更正为2025年04月18日09点00分。
事项3:原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9点30分,更正为2025年04月18日09点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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