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本级随州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含步道建设导则、城市绿道建设导则)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3012025060002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采计备[2025]00156号
3、项目名称: 随州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含步道建设导则、城市绿道建设导则)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9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3)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