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社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5000060 2.项目名称:西乡街道社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项目预算:19740000.00元 4.最高限价:1974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西乡街道社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信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