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3-02543-YNRY-0025
项目名称:弥勒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5
最高限价(万元):95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图斑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完善林地属性因子;地类对接数据库建设;监测成果认定报告编制;图斑细化调查;落实管理属性与边界;标记造林绿化图斑;核实林地起源,标注公益林变化类型;样地调查;成果编制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1)弥勒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未发生营业收入的应当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人员入职所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当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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