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汪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5-ZLGL-C2025-0001
项目名称: 贾汪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68.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 1)完成徐州市贾汪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 2)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县(市、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 3)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
( 4)协助同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合建立资产台账清单。
( 5)按照基准时点和更新时点,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更新工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至2026年6月,具体完成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每个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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