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智慧旅游子系统采购项目
新疆
-博尔塔拉州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智慧旅游子系统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ZJZB-2025-13092 )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 为博州分公司温泉县 智慧旅游子系统 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550万元(含税) 。
1.2 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智慧旅游子系统平台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 1名,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55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项目实施地:新疆博州地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 须 具备 自 202 3 年 4 月 1 日 至公告发布 30 ( 含 ) 日前的全 国范围内同类业绩 ( 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 。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 若 投标人 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 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 业绩合同 不予认可。
(2) 若 投标人 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 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 业绩合同 不予认可。
(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 扫描件。
2.1.3 信誉状况:
(1) 投标人 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 人 ”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 投标人 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 下情形: 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 最近 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 到 投标 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 投标人 若为 非企业组织,则 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 公示系统 上 截图 ; 若为个体户无需提供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 (其中 “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 名称进入 —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
2.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
(2)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 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 包括不限于 : 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 ) ,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5 联合体的要求: 本次 招标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2.1.6 代理商的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 。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投标人及 其投标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