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22-00251
项目名称: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66000
最高限价(元):29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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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实验小学东关校区、北关小学、西江中学、西园小学、实验学校、朝鲜族学校、五女山学校、东山中学8所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模式为“1+1+1”,如中标单位的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可续下一年合同,最多再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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