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建设背景下苏州交通发展对策研究的成交公告
江苏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SD-C2025-0016
二、项目名称:上海东方枢纽建设背景下苏州交通发展对策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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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解锁 | 9需解锁256419 |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 87.87(均分制) | 6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上海东方枢纽建设背景下苏州交通发展对策研究 服务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2024年2月,《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东方枢纽的功能实现了迭代升级,实现了国际国内空铁联运、“临空+枢纽经济”打造、对外开放制度创新等三大突破。在此背景下,如何加强苏州与上海东方枢纽交通快速衔接,提升交通设施衔接能级及效率,支撑苏州与上海东方枢纽地区产业协同和制度对接,更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实现区域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海东方枢纽建设背景下苏州交通发展对策研究服务完成 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昌花、赵汗青(采购人代表)、陈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标准:预算金额 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如预算金额低于 20万人民币(含20万),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
收费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10500 .00 元 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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