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项目(标段II)
新疆
-塔城地区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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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疆分公司、新疆丝路泉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额敏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新疆丝路泰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鄯善有限公司、新疆丝路启源牧光科技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
2 | DNYZC-2 025-04-01-340-02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项目(标段II) | 投标人为本项目涉及场站提供设备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功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运输及运输保险、现场交货、系统软件开发、系统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涉网试验、技术培训及通过最终电网验收并投产运行等,设备质保期一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2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项目(标段II)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快速频率响应装置控制系统须通过中国电力科学院或国网电科院专业检测并提供检测认证报告。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5个及以上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系统改造的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证明材料);(4)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场站快速频率响应改造项目(标段I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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