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0978
项目名称:2025年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4000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查看
中心机关、药检中心和特检所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在1年合同期满前,由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服务需求的,予以续签1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年;否则,予以终止合同。(若期间因国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食品配送能力。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