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宏道书院文物管理所宏道书院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5-046
项目名称:三原县宏道书院文物管理所宏道书院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9,502.8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宏道书院文物管理所宏道书院保护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10)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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