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总医院媒体合作服务——采购公告
河北
-邯郸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峰峰总医院媒体合作服务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峰峰总医院媒体合作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 采购, 公开 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 拟对峰峰总医院媒体合作服务 , 包含 播出医院重大活动新闻信息、专家访谈、开设网络专栏, 并在 公众号、抖音、快手、视频号、今日头条同步推广 等。 具体内容详见 谈判 采购文件第五章 “ 委托 人要求 ” ;
2.2 服务 地点: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 峰峰总医院 ;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
2.4 服务质量: 合格,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行业相关要求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B 、 供应商须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C 、 2022 年 3 月 1 日至今承揽的医疗媒体推广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D 、 信誉要求: (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04-21 17: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