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州市西岸镇耕地整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2025-019
项目名称:2025年连州市西岸镇耕地整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3,084.2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连州市西岸镇耕地整合治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53,084.2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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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连州市西岸镇耕地整合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3,084.21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照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连州市西岸镇耕地整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连州市西岸镇耕地整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内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或“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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