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综合体项目(热力厂更新改造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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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综合体项目(热力厂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京昌经信局备〔202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白浮泉路 16 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41278.06平方米(其中新建建设面积13196.15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12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8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电梯工程、建筑节能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5年具有已竣工的建安费15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00平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其他信誉要求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1 17:00附件下载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综合体项目(热力厂更新改造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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