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升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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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升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34-ZB-2504129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升系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134-ZB-25041292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晋城矿区车寨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晋发改能源发【2018】19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初步设计规模150万吨/年,副立井井筒直径9.5m,装备2套提升容器,井口标高+1020.6m,井底车场水平标高 $+5$ 00.0m,提升高度520.6m。本工程为山西晋城兴唐煤业有限公司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升系统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升系统工程
标段(包)内容范围:
第一部分:地面工程,包含副立井提升机房,副立井井口房及空气加热室联建。
第二部分:井下工程,包含副立井井架、副立井井架立架;副立井井筒装备;副立井提升机设备安装;副立井井口、井底设备安装;副立井锁口盘;副立井安全出口。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车山村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副立井提升系统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包含井筒深度500m及以上,井径9.5m及以上,提升机滚筒直径5m及以上的立井装备和提升系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注:一份类似业绩合同中必须同时包含立井井筒装备和提升机安装工程。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关键信息,另须提供合同甲方确认的佐证资料);
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0 20: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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