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镇站货场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吉林
-通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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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镇站货场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5-04-15556992
1.招标条件
山城镇站货场改造工程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公开招标。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设泥结碎石路面,泥结碎石路面外围设浆砌片石排水沟等,拆除既有2座灯塔,新建3座灯塔为货场提供照明条件,通信及信号施工期间进行防护,施工完成后恢复,等具体按图纸要求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山城镇。
2.3招标内容:挖填光电缆沟并敷设光电缆,光电缆接续,镀锌钢管、pe波纹管防护,埋设标桩标识牌,立杆架空线路,拆除既有两座灯塔后安装灯塔和相关电气设备箱柜,新设片石混凝土挡土墙,新设泥结碎石路面,泥结碎石路面外围设浆砌片石排水沟等,具体按图纸要求施工。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2月31日,总工期239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实施性施工节点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1021791.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如下资质: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中铁九局有效资格准入证。
(6)投标人应在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缴纳年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投标人在股份公司、中铁九局发布的不合格队伍名录中。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4-21 17:00附件下载
244961031744763353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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