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2491-XM001
项目名称:房山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20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9.2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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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房山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 ( 二次 ) | 389.206 | 1 | 对房山区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包括地块基础信息采集、编制重点方案、现场钻探和采样、质控等,同时根据基础信息调查情况和重点监测结果,编制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重点监测报告,并制作各地块的边界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