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河区区管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CDHS-G-F-250011
项目名称:东河区区管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68,27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河区区管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368,27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368,27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东河区区管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68,277.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总服务期3年,报价为每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河区区管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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