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米镇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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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镇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白米镇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万元, 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拟新建沥青路面约1150m2,仿花岗岩路牙及平石170m,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及部分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白米镇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白米镇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白米镇新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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