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机械段2025年大型养路机械整机大修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机械段2025年大型养路机械整机大修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5-0171)
一、 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机械段2025年大型养路机械整机大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大修,已落实。该项目A01,A02包符合《2024年单一来源采购目录物资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中2024年工务系统单一来源目录,具体为:A01包符合第23条、24条、101条;A02包符合第106条。 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 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 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 维保条款:A01-A02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赔付标准依据: (1)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破损和缺陷等质量问题,厂家派人员及时处理,具体维保条款按修理合同执行。
4. 售后服务及要求:质量保证期内,在送修方发出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内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履约期内用户有权安排监修人员入厂监修;大修车辆入厂押运及安全管理工作,由送修方负责;自入厂至大修完毕,安全管理由承修方负责;出厂前质量验收由双方共同确认;出厂后押运工作由送修方负责,押运途中设备质量安全由承修方负责;其他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A01 包件
技术规格书
1.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运监装置(GYK),显示屏尽量内嵌安装,并重新布线,按原样恢复并调试;由沈阳局所属电务段进行验收。其中02658(出厂编号11105)和02661(出厂编号11200)车运监装置(GYK)整套换新。
2.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原车装有轴温报警装置的,检修后恢复,没有的按新车标准进行加装。
3.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按轨道车装车标准加装CIR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原车自带CIR的,原样恢复,缺失的线缆、损坏的部件由承修方负责更换;CIR尽量内嵌安装,由沈阳局所属电务段进行验收。
4. 随车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摄像头、音频采集器、线缆等损坏部件承修方购买安装,保证功能完好。
5. 风表、制动软管在其明显位置必须有校验标识。
6. 各发动机及发动机间按新造车标准安装防火隔离装置,DCL-32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烟雾报警系统。
7.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发电机组换新,并将空调改成电控空调。
8.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整机工作装置的复救设备,按新车出厂标准进行改造及安装,DCL-32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增设应急泵扩能装置,为脱线起复装置提供备用动力源。
9.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按新车出厂标准安装电加热玻璃。
10.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原集中润滑系统更新。加装集中润滑安全报警控制系统,司机室增设补油机,增设应急注油装置。
11.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捣固装置捣镐更新,使用合金捣镐。
12. 配件更换、修理须执行《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文件规定。
13. DCL-32 捣固车及CDC-16道岔捣固车按新车出厂标准改造成国铁集团许可安装的网络版。
14. 出厂时按新车标准配备随车工具及工具箱、配备技术图纸、备件目录等技术资料。
15. 出厂时,按入厂时设备配属单位标识进行重新制作粘贴车辆编号等标识。
16. 出厂时,车辆标识牌采用亚光标识牌。
17. 整机出厂时,其作业精度须达到新车出厂标准。
18. 整机大修中的总成部件大修必须通过监造项目部验收,修理过程中要求使用维修部件的原厂配件。
19. 防火及安全隐患改造:发动机间防火提升及液压系统液压油截断各部检修或换新,应符合国铁集团《大型养路机械发动机间防火能力提升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工电函[2018]62号)和《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19]9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20. 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文件的相关整治内容要求。
A02 包件
技术规格书
1. 运监装置(GYK)显示屏尽量内嵌安装,并重新布线,按原样恢复并调试;由沈阳局所属电务段进行验收。
2. 原车装有轴温报警装置的,检修后恢复;没有的按新车标准进行加装。
3. 按轨道车装车标准加装CIR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原车自带CIR的,原样恢复,缺失的线缆、损坏的部件由承修方负责更换;CIR尽量内嵌安装,由沈阳局所属电务段进行验收。
4. 随车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摄像头、音频采集器、线缆等损坏部件承修方购买安装,同时按照国铁集团2024年工电检修装备采购项目技术文件审定会要求安装,保证功能完好。
5. 风表、制动软管在其明显位置必须有校验标识。
6. 各发动机及发动机间按新造车标准安装防火隔离装置,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烟雾报警系统。
7. 发动机大修,发电机组换新,并将空调改成电控空调。
8. 整机工作装置的复救设备,按新车出厂标准进行改造及安装,增设应急泵扩能装置,为脱线起复装置提供备用动力源。
9. 按新车出厂标准安装电加热玻璃。
10. 配件更换、修理须执行《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文件规定。
11. 操作系统按新车出厂标准改造成国铁集团许可安装的网络版。
12. 出厂时按新车标准配备随车工具及工具箱、配备技术图纸、备件目录等技术资料。
13. 出厂时,按入厂时设备配属单位标识进行重新制作粘贴车辆编号等标识。
14. 出厂时,车辆标识牌采用亚光标识牌。
15. 整机出厂时,其作业精度须达到新车出厂标准。
16. 整机大修中的总成部件大修必须通过监造项目部验收,修理过程中要求使用维修部件的原厂配件。
17. 电气系统按照新车出厂标准更新。
18. 防火及安全隐患改造:发动机间防火提升及液压系统液压油截断各部检修或换新,应符合国铁集团《大型养路机械发动机间防火能力提升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工电函[2018]62号)和《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消防安全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19]9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19. 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开展大型养路机械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工电机械电[2021]26号)文件的相关整治内容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 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 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 业绩要求:无要求
5. 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 包: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02包: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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