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2)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08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五路高崎社2299号 | 1,428,598.08元 | 97.88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厦门市湖里区中埔高崎北三路193号 | 691,362.00元 | 90.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 嵘昌林等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 1 | 项 | 1,428,598.0800 | 1,428,598.08 |
采购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货物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 供应商各品牌 | 批 | 1 | 项 | 691,362.0000 | 691,36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孙兴骅 |
---|---|
评审专家: | 宋艳萍 、 谢瑞霞 、 庄聪鹏 、 徐秀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需解锁;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2.59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1.48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中标人为需解锁,肉类中标折扣:62%;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2%; 水产类中标折扣:62%;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7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2%。
2、采购包2中标人为需解锁,肉类中标折扣:65%;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5%; 水产类中标折扣:60%;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6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地址: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