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4-01
项目名称:期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0
最高限价(万元):20
采购需求:永胜县期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采购载重量≥1600千克的无机房病床电梯1部,包括:设备供货、电梯安装、调试。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电梯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后续服务。本招标项目采购的材料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次购买的电梯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不属于节能强制采购产品,也不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以下相关政策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若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情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1)期纳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是生产制造商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此次招标要求,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2.如是代理商或供货商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满足此次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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